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
常科
常科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 秀才为最高科等,考试方略策,要求应举者熟悉经史,精通经世治 国的方略,这对于缺少经史知识,醉心词华的唐初士子来说,是很 难达到的,都不敢投考秀才科。永徽二年,遂被停废。明法、明书 、明算考试专门学问,及第后从事专门工作,一般不能担任高级官 吏,应举者也很少。士子所趋,主要是明经和进士两科。 明经主要考试两部儒家经典。唐制正经有九,《礼记》、 《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 》、《尚书》、《公羊》、《谷梁》为小经。通两经者一大一小, 或两中经。同时还要兼习《孝经》、《论语》。唐初,明经是按照 经的章疏试策。许多举子不读正经,只是把与对策有关的章疏义条 抄录下来进行背诵。为了促使举子去读正经,高宗调露二年(公元 六八○年)决定加试帖经。帖经即取经书中的一行,把其中的几个 字蒙住,让考试者填充。帖经通过后,然后试策。儒家经典的背诵 成为明经采取的先决条件。但这样一来,举明经者死记硬背,不求 义理的情况更为严重。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开元二十年(公元七三 七年)又规定,降低帖经及格的标准,改策问经义为口问大义十条 ,同时加试时务策三道。由于经业之人鲜能对策,亦不及文义,因 此时务策和口问大义的考试,不过是走个形式,采取时仍以帖经的 成续做为标准。明经继续沿着死记硬背的路,到了后来至天宝十二 载时,帖经也恢复原来的及格标准。进士在唐初考试时务策五道。当时衡量策文的标准,是看 文章的词华。这样就造成了许多举子不读经史,只读四策,不辨章 句,也不练习作文,只在摹拟的策上下功夫。针对这种情况,高宗 调露二年(公元六八○年)决定,进士和明经一样,加试帖经。永 隆二年(四元六八一年)又规定,进士要加试杂文两首,合格者然 后试策。进士科开始实行帖经、试杂文和对策三场考试的制度。杂 文最初为士子所熟悉的箴、表、铭、赋之类,至天宝年间(公元七 四二~七五六年)始专用诗、赋。由于当时社会风气重文学,同时 ,开元、天宝之际,当政的李林车也有意识地把进士科作为选拔文 学之士的科目,因此,进士科继续沿着文学取士的道路前进,并且 发展到以诗赋的好坏作为进士及第的主要标准。进士科成为选拔人 才的主要来源后,进士录取的标准才重新以策文成续为,而且衡量 策文的标准,也变为主要是看策文的内容。 常科的应举者有生徒和乡贡。
生徒主要是指国子监所统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 书学和算学的学生,以及在弘文馆、崇文馆学习的皇亲、亲贵子孙 。他们在学校学习两部儒家经典,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由馆监举送 到尚书省参加各科考试。另外有自己在州、县报名,经县、州逐级 考试合格,由州府举送到尚书省参加常科考试的,谓之乡贡。 唐初以来,贡举的主持是由吏部考功司,由吏部考功员外 郎专掌。开元后、举子日益增多,许多高官子弟也参加科举考试。 考功员外郎仅为从六品上阶,对于高官的嘱托,不第举子的喧讼, 他都无力应付。考功贡院也已经应付不了日益烦杂的贡举事务。开 二十四年(公元七三六年),因为发生了举子顶撞考功员外郎李昂 的事件,玄宗君臣认为员外郎权轻,而吏部长官诠选的任务又太重 ,于是改归礼部掌管,专令礼部侍郎一人知贡举,并设立贡院,作 为办事机构;设置印信,作为权力凭据。上元(公元七六○~七六 一年)后,有时亦委派中书省舍人或其它诸司四品清资官掌贡举, 称为权知贡举。
制科
制科是由皇帝临时确定科目举行的,名目很多。仅《唐会 要》卷七十六〈制举〉所论从显庆三(公元六五八年)到大和二 (公元八二八年),共有七十八科次。在安史之乱前,有些科目尽 管类同,如高宗时先后有词赡文学科、词殚文律科、文学优赡科, 武则天时先后有超拔群类、绝伦科,玄宗时有文史兼优、博学通 以及武足安边、智谋将帅、军谋越众等科,但基本上没有重复。建 中元年后,有些科目,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数典达于理 人科等,就反复出现了。科目的变化,反映了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 发展,统治者对人才的不同要求。 应制举者可以有出身、有官职,也可以是既无出身,也无 官职,并且可以连续应举。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应举者必须 经过有关官员推荐,才能参加制举考试。直到玄宗开元时,由应举 者自举才被正式提了出来,并在天宝末确定了下来,一般士子才能 自由地报考制举。
制举一般考试对策。永淳二年(公元六八三年)确定试 数为三道。试策时由皇帝任命考官或考策官,负责评阅试卷,定出 等第。高宗、武则天都曾亲临试场。但皇帝亲试直到开元九年(西 元七二一年)才最后确定下来。 制举及第,原来没有出身和官职的,一般授从九品上阶或 下阶的县尉,成续好的也有授给正九品下阶太子校书的。进士及第 一般均为从九品下阶,制科起家比进士高一至二阶。原有官职的, 可以升官,成续特优的,可以升三至四阶。连续参加,连续登科者 ,可以迅速升迁,很快就可以做到五品高官。制举另外加献文章, 上著述者,经有关部门考试,亦同制举。杜甫就是在天宝时献三大 礼赋,玄宗召试文章而授与官职的。
门荫
唐代入仕之途除了科举考试之外,还有门荫之制。门荫者 ,即以父祖官位,豪门世家的余荫而得官。唐荫任之制规定,三品 以上大官可以荫及曾孙,五品以上荫孙。被荫之孙品阶降荫子一等 ,曾孙又降孙一等(《唐会要.用荫》)。从唐书所载可见,唐一 代因门荫得官而做出政续留于史册者极少。以门荫而至宰相的数十 人之中,有政绩者不过褚遂良、姚崇和李吉甫、李德裕父子等数人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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